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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关于为控股公司东莞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公

※发布时间:2018-5-12 14:46:1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莞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锂威”)因扩大经营业务需要,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公司及东莞锂威另一股东郎洪平对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同时东莞锂威就该事项为欣旺达提供反。

  欣旺达控股子公司东莞锂威的全资子公司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锂威”)因扩大经营业务需要,需向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的授信额度,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公司、郎洪平及东莞锂威对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期限不超过5年,同时惠州锂威就该事项为欣旺达提供反。

  2017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东莞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额度内处理东莞锂威及惠州锂威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相关的手续和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等事宜。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船舶、电动列车电力驱动装置的动力电池系统、电池包、电池管理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电动汽车整车系统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储能系统、储能电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充电器销售、充电桩和充电站的研发、制造、管理;汽车整体系统、锂离子电池、电子产品的检测认证服务;

  可穿戴设备、数字化电气设备、智能电子厂产品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检测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精密模具的开发、制造和销售;加工组装业务;软件开发及销售;投资兴办实业;批发业;零售业;货物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业务。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船舶、电动列车等电力驱动装置的动力电池系统、电池包、电池管理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电动汽车整车系统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储能系统、储能电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充电器、充电桩和充电站的研发、制造、销售和运营管理;汽车整车系统、锂离子电池、电子产品的检测认证服务;可穿戴设备、数字化电气设备、智能电子产品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检测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精密模具的开发、制造和销售;加工组装业务;

  软件开发及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电镀、铸造工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欣旺达控股子公司东莞锂威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尚未就本次签订协议,本次为东莞锂威及惠州锂威向银行等机构贷款提供的方式为连带责任,实际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额度。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东莞锂威及惠州锂威提供的系为了扩大经营业务需要。欣旺达及郎洪平对东莞锂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同时东莞锂威就该事项为欣旺达提供反。欣旺达、郎洪平及东莞锂威对惠州锂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同时惠州锂威就该事项为欣旺达提供反。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莞锂威及惠州锂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东莞锂威及惠州锂威的发展。公司为东莞锂威及惠州锂威的控股股东,已采取相关措施以防范此次的风险。公司及东莞锂威另一股东郎洪平对东莞锂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同时东莞锂威就该事项为欣旺达提供反。公司、郎洪平及东莞锂威对惠州锂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同时惠州锂威就该事项为欣旺达提供反。

  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次公告日,本次总额占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6.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总额为950,885,000元(含本次授信的额度),占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8.97%,全部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