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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今日头条“开战”:前者被指山寨后者被斥剽窃

※发布时间:2016-6-7 10:57:4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该信息称,“正的今日头条有一个移动新闻客户端,山寨的有叫什么‘无锡头条’的,也有叫‘头条无锡’的,它们都只是注册了一个微信号而已。”该员工还陈述了这些“山寨头条号”的“”,即借今日头条之名在外招摇撞骗,以采访为由商家。

  无锡市工商部门信息显示,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市场调查、商务咨询服务”。现代快报《》称,“也就是说,无锡今日头条并没有采访、发布新闻的资质,所有员工均没有记者证。”

  在智联招聘网站上,无锡新纳新传媒有限公司是这样介绍自己的:无锡新纳新传媒有限公司注册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为120万元。经过近两年的运作和发展,公司再次与当今最大的移动互联网新闻客户端——《今日头条》(今日头条网)达成战略合作。

  杨壮波表示,这只是一个“善意的提醒”,因为微信上有好几家“无锡头条”,有的会借“今日头条无锡分部”之名在外招摇撞骗。“我们出去谈广告,总有人问之前去采访的某某人是不是我们公司的。我只能说:我们从来没有去采访过”。

  针对现代快报在文中所要求的“今日头条APP客户端无锡代理商把剽窃快报的新闻全部删除”,杨壮波表示为力。“他们没有搞清楚这些新闻是的系统直接抓取的,不是我们无锡的代理公司上传的。我们不做内容运营,只做广告代理。”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新纳公司确实拥有一个号,但名为“头条粉丝俱乐部”。查看历史消息可以看到,该号推送的都是一些商业推广内容。“这个平台是用来为我们的广告客户做推广的,里面的内容也不是新闻稿。”杨壮波说。

  在《致今日头条APP客户端:我们不需炒作,我们是在》一文中,现代快报今日头条APP客户端“继续来剽窃,就是不停歇”,并附上8月28日今日头条推送的现代快报的原创内容。文章称,“我们不需要借此炒作,只为了的权益和。”

  据《南方周末》6月12日报道,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前副司长许超曾表示,跟百度不同,今日头条是对信息的二次加工,然后呈现出较丰富的内容,这跟法律对于搜索链接服务商的条件不符,所以今日头条只能属于内容服务商。一旦发生侵权,内容服务商是第一侵权人。若是中间服务商陷入纠纷并事后证明是侵权,它是间接侵权,适用“避风港原则”,但该原则对内容服务商来说并不适用。

  在现代快报发布的律师函中,要求无锡新纳新有限公司与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使用的现代快报所有原创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在《现代快报》、现代快报无锡微信‘无锡头条’、以及今日头条APP客户端上刊登致歉声明,消除影响,并不再做出类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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